(資料圖)
(一)代理刑事訴訟案件:1、偵查階段:1000-10000元/件。2、起訴階段:1000-10000元/件。3、審判階段:一審:2000-20000元/件。二審:2000-30000元/件。4、死刑復核階段:2000-20000元/件。5、擔任刑事自訴案件的原告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:2000-20000元/件。(二)代理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、工傷賠償,請求給付贍養(yǎng)費、撫養(yǎng)費、扶養(yǎng)費,請求發(fā)給撫恤金、救濟金,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的民事訴訟、行政訴訟的代理人,擔任涉及安全事故、環(huán)境污染、征地拆遷賠償(補償)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的代理人的,每個審判階段依照爭議標的,在規(guī)定的比例幅度內分段累計收費。爭議標的收費標準10萬元(含10萬元)以下1500-3000元/件10-100萬元(含100萬元)3-4%100-1000萬元(含1000萬元)2-3%1000萬元以上1-2%(三)擔任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的:不涉及財產關系的:1500-10000元/件涉及財產關系的:比照第(二)類案件,每個審判階段依照爭議標的,在規(guī)定的比例幅度內分段累計收費。(四)代理訴訟案件的申訴和執(zhí)行,依照上述三種案件類型、審判階段或標的大小收費。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,自第二階段起,酌情減免收費。案情復雜或影響重大的案件,可以在標準以上與當事人協(xié)商收費,其中代理第(一)類案件最高不得超過規(guī)定標準的5倍,代理第(二)類案件最高不得超過規(guī)定標準的3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