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許衡(1209年5月8日出生),字仲平,號魯齋,懷州河內(nèi)(今河南沁陽)人。
2、宋末元初理學(xué)家、教育家。
(資料圖片)
3、許衡出生于新鄭,勤讀好學(xué)。
4、躲避戰(zhàn)亂,往來于河洛之間。
5、師從大儒姚樞及竇默,學(xué)習(xí)“程朱理學(xué)”。
6、元憲宗四年(1254年),應(yīng)忽必烈征召,出任京兆府提學(xué)、國子祭酒。
7、至元二年(1265年),受命議事中書省,上《時務(wù)五事》,提出“北方之有中夏者,必行漢法乃可長久”的主張。
8、至元六年(1269年),與徐世隆、劉秉忠等議定朝儀、官制,為元代統(tǒng)治者策劃“立國規(guī)?!?。
9、至元八年(1271年),拜集賢殿大學(xué)士,兼國子祭酒,擇蒙古子弟以教。
10、至元十三年(1276年),領(lǐng)太史院事,主持修歷,與郭守敬等制儀象圭表,日測晷景,編定《授時歷》。
11、至元十七年(1280年),許衡因病歸鄉(xiāng),次年(1281年)逝世,時年七十三歲。
12、累贈正學(xué)垂憲佐運功臣、太傅、魏國公等,謚號“文正”。
13、皇慶二年(1313年),從祭孔廟。
14、許衡推重理學(xué),被譽為“朱子之后第一人”。
15、著有《讀易私言》《魯齋遺書》等。
文章到此就分享結(jié)束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